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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今天帶孩子去服務中心遊戲室玩,看到鄰居代了兩個小孩,她當保母蠻多日子了,聊到拿了
很多證照(保母,廚師...),還有另兩家的阿罵和一個媽媽也帶著三歲左右的孩子在那邊玩,
孩子和大人擠在一起,後來有證照的褓母帶的那個小ㄍㄍ(足四歲了),用手指用力指了含的
鼻樑中間,涵跑來讓我咻咻,我一看就看到指甲的痕跡,馬上問了那個小ㄍㄍ,他居然不理
還跟我翻白眼,我立刻很嚴肅的跟他曉以大義,但那個有證照的褓姆之前只好聲好氣溫柔的
慢慢的跟他說要說對不起喔! 哇勒~你可以溫柔,但也不跟他說有多危險?也不跟他強調他剛
的事情是不應該的。而且這小孩給你待一定已經不是一兩個月的事情了,他都四歲了,不是你
的小孩就沒關係喔!更何況弄到我家涵耶!吼~

  從這裡我又映證了寶山主任講的一句話:
"愛的教育不一定可以把小孩教成有愛心,重要的是有效的方法,..."
真的,我現在覺得很多人都迷思在證照,更多人亂用愛的教育,老實說我也是對證照有迷思
,有證照多一層保障,但是ㄋ~自己做了這一行才覺得,幫人代孩子真的就像自己在帶自己的
孩子一般,不但要疼,也要教,而不是只是管它的吃飯睡覺,學東西這些長大學也就會了,
但是基本的禮儀規矩和安全是一個保母所應該教導小孩子的,(忽然想到公公之前還給我一本國
民禮儀需知,要我回來教小朋友們!也就像陳葛他爸說現在的小孩都不知道面試該穿甚麼嗎!)
所以證照真的不是一個保姆絕對需要的東西...
(那我決定不要去考保姆執照了...ㄎㄎㄎ...自己說爽的)

  期勉自己...加油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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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mily0255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